发展历程

六十七年薪火相传,见证中国化工行业的崛起与腾飞

01

奠基时期

从设计院成立到确定煤化工专业方向

1958-1992
1958

组建山西省化工石油设计院

1958年7月,在原山西省石油化工厅设计处的基础上组建了"山西省化工石油设计院",直属山西省石油化工厅领导,在册职工252人。

1960

三年困难时期

1960年至1962年我国"三年困难时期",有一半职工被精减下放到农村或工厂,职工人数减少到119人,全院以科室为单位成立职工"互助组"。

1962

改名太原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

1962年根据化工部的决定,改名为"太原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",由太原化学工业公司领导,党的组织为党总支。

1963

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

1963年全国开展"向雷锋同志学习""工业学大庆""农业学大寨"运动,全院科室、班组、个人之间开展"挑战""应战",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活动。

1964

合并为太原化学工业公司设计研究院

1964年与太化公司所属的研究所合并,改称"太原化学工业公司设计研究院",职工总数发展到396人。

1965

改称化工部第二设计院

1965年改称"化工部第二设计院",直属化工部领导,确定专业方向为煤化工,开始承担化工部下达的新疆建设兵团化肥厂、贵州赤天化、内蒙包头等项目。

1966

"抓革命、促生产"

1966年,院里为每个职工都发放了《毛泽东选集》和语录,把学习"毛选"作为一项政治任务。

1972

改名山西省化工设计院

1972年改名为"山西省化工设计院",隶属山西省煤炭化工局和国家燃料化学工业部双重领导,以地方为主。

1978

双重领导以部为主

1978年我院行政主管为国家石油化学工业部和山西省化工局双重领导,以部为主,为国家事业单位。

1979

设立化工部煤化工技术中心站

1979年恢复了停止近20年的技术职称评定。化工部煤化工技术中心站设在我院,主办发行国家一级科技刊物《煤化工》杂志。

1980

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

1980年全国"革委会"名称取消,我院"革委会"也废止,行政领导由"革委会主任"恢复为"院长",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

1981

开展"五讲、四美、三热爱"活动

1981年我院开展了"五讲、四美、三热爱"活动(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秩序、讲道德,心灵美、语言美、行为美、环境美,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中国共产党)。

1982

向自主经营过渡

1982年上级主管部门不再下达设计生产任务,开始向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方向过渡。我院通过招、投标签订了一批设计项目。

1983

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

1983年开始实行"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",开始上缴营业税,当年向国家上缴营业税4万元。我院成为太原市第一批"文明单位"。

1984

开展"创六好企业"活动

1984年开展"创六好企业"活动。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、工作标准,成立了职工教育培训科。

1985

挂牌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太原设计公司

1985年贯彻中央关于企业党委、行政、职代会"三个工作条例",实行院长负责制,党委由"一元化"领导变为实行保证和监督。

1986

实行"项目总负责人"制

1986年开始全面质量管理活动,编写了"岗位职责""管理标准""技术标准",提出推行国际通用设计体制和方法,开始实行"项目总负责人"制。

1988

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

1988年开始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,第一个项目是山西原平化肥厂扩建(合成氨6万吨/年),评为优质工程。

1990

成立化工部煤化工设计技术中心

1990年在我院成立《化工部煤化工设计技术中心》,国家停止我院预算拨款。

1991

完成第一个焦化总承包项目

1991年完成第一个焦化总承包项目(临汾焦化煤气工程),实现进度、投资、质量三大控制。

1992

发扬"三种精神"

1992年院党委提倡发扬"三种精神"(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、认真负责精神、拼搏奉献精神)。

0年成立时间
0+员工人数
0+完成项目
0+专利技术
0+覆盖国家